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咨询该律师一般而言,经全家人同意并签署后的房屋赠与协议并不必须进行公证程序。此类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即宣告生效,而公证行为对其效力并无实质性影响。房产赠与协议的法定生效要件应当是依法完成不动产权属变更登记,而公证所起到的仅是强化约束力、防止赠与人擅自滥用任意撤销权利等辅助功效。
房产赠与协议应包括:赠与人及受赠人身份信息、房产地理位置、面积及附属设施描述、履行时间、地点及方式、争议解决方式。合同一般应含:主体信息、标的物、数量、质量标准、价格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可参照合同示范文本制定。
房产赠与协议应包括:赠与人及受赠人身份信息、房产地理位置、面积及附属设施描述、履行时间、地点及方式、争议解决方式。合同一般应含:主体信息、标的物、数量、质量标准、价格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可参照合同示范文本制定。
房屋赠与协议的法律效力取决于其是否符合法定条款和规定。如果赠与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真实愿意无偿赠送房产,且合同内容合法,则该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如果赠与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受威胁、欺骗等情况下签订,则该协议无效,受赠方无法要求履行。
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不能独立买卖,只能在房屋产权变更时流转。单项宅基地交易合同无效,公证机构不予公证。宅基地仅限本村公民间转让,且一户只能拥有一处。未拥有宅基地的本村村民可向村集体申请。需遵守相关法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