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咨询该律师在法律层面,宅基地户主离世且继承人符合条件时,应提出过户申请,向所在村庄或社区提交变更宅基地使用权和房产权属的申请。满足过户条件后,准备过户资料,包括申请书、身份证、户口簿、登记表格、原始证书和转移证明等。完备后,申请过户登记,递交资料至村庄或社区,等待村集体审核。批准后,交至县级土地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即可登记发证。
配偶离世后,房产证过户非必须。法律上,配偶可通过遗产继承房产。作为法定继承人,未亡配偶有权承袭住宅,无需立即失去所有权。但为获得他人认可,建议前往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确保权益得到保障。
房地产转让即交易双方达成协议后,向房屋所有权登记中心申请变更产权,从甲方转移到乙方。原业主过世时,过户步骤如下:首先,缴纳过户手续费,到派出所注销户口并取得死亡证明;其次,办理房产证过户,并到区或市级公证机关办理继承权公证。
若屋主不幸离世,而其继承人却未能尽到协助过户之义务时,您有权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继承人积极配合完成房屋过户事宜。待法院做出房产继承方面的裁决之后,您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并根据判决结果直接前往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相关手续。在此过程中,您需准备好相关资料,如个人身份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以及继承权公证书等。
拆迁安置房交易中原业主去世的,当事人应: 携带相关资料至住房所在地法院立案或公证处获取判决书或执行公函;再凭公函办理房产过户。 若原业主继承人在世,他们应: 先至原业主户籍地办理户口注销和死亡证明;再到公证处完成法定继承权公证,公证书明确继承人为合法继任者;最后,携带公证书、产权证和身份证至房屋管理局完成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