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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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后虽已判决孩子抚养权,但仍可申请变更。存在多种可能变更的情形,如直接抚养方患重病或严重残疾无法抚养、未尽家庭教育责任甚至虐童影响孩子身心健康,孩子年满八岁愿随另一方且其有抚养能力的情况。不过,变更抚养权需要充足证据和合理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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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中,抚育费支付方式无“最合理”标准,需结合当事人特殊情况与协商共识确定。一次性付款可避免潜在纷争但给付费方压力大;分期付款(按月或年)更灵活能根据经济状况调整;还可资源置换折抵。关键是支付方式要考虑子女生活、教育需求和双方经济承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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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执行收效不显著,可采取以下改善策略:与执行案件负责人保持信息交换,了解执行进程与困难并助力推进;细致调查研究对方资产状况,包括薪资、储蓄、住房、汽车等,为法院提供全面准确财产线索;若发现对方有隐瞒或变卖财产规避执行行为,立即向法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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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事件后涉及子女权益的拆迁款应优先服务子女利益。子女未成年时,款项交抚养方保管管理,监护人不得擅自处置,要用于子女日常生活、教育、医疗等开支;子女成年后,则可自行决定款项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