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
中国律师协会会员,长沙律师协会会员,劳动关系管理师(高级)。肖律师工伤维权团队,具有多年工伤维权经验,专业负责工伤疑难问题解答、工伤认定申请、起草专业的工伤维权法律文书、代理疑难工伤维权案件。肖律师带领的工伤团队办理过李某某与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纠纷案,周某某与湖南振添光学玻璃科技公司工伤待遇纠纷案,龙某某与湖南建工集团公司工伤待遇纠纷案等等。其团队每一位成员具有非常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社会工作经验。其团队承办案件严谨、讲诚信,力求精益求精,愿用每一份的智慧和勇气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咨询该律师您可前往进行伤情鉴定,但需携带办案单位开具的鉴定委托书。伤情鉴定旨在明确受害者的受伤程度,包括身体组织的损伤、功能的丧失以及心理和精神影响。为了维护个人权益,每个细节都不容忽视。
医疗事故导致人身伤残的鉴定,需向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提交书面委托。机构接收委托书后,立即处理鉴定申请。受理案件并落实手续后,指派专业人士按规定鉴定。对需补充的信息或资料,严格遵法审查鉴定事项。
公安机关应确保为鉴定机构提供全面、充分的工作条件及原始资料,包括及时交付检材、比对样本等文件,并明确告知鉴定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期望解决的实际问题。在鉴定过程中,公安机关不得使用任何强行或暗示性手段干扰鉴定人员的判断,以保证鉴定结果的公正、准确。此举旨在确保鉴定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维护司法公正。
在司法鉴定过程中,被告并不总是需要亲自到场。司法鉴定人员有权查阅相关案件资料,并在必要时向当事人和证人提问。若鉴定人员需要被告亲自到场,被告则有义务配合。这样的安排既确保了鉴定的顺利进行,又避免了不必要的程序繁琐,使司法程序更加高效和公正。
当前司法鉴定委托及启动流程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诉讼中需鉴定,由处理案件的机关直接委托鉴定机构;二是非涉诉案件中,当事人为提供证据可选择国家名册内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