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李宁律师,专注刑事辩护,擅长“经济犯罪”、“公司类犯罪”、“刑民交叉”、“刑行交叉”业务,熟悉企业和公司业务,对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也有较为深入的研究,长期受邀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从代理的大量诉讼案件中,归纳总结了企业管理运营过程中容易发生的各种法律风险点,协助企业在管理运营中全面防范刑事法律风险。 先后办理数百件刑事案件,其承办的多起诉讼案件获得“不批捕”、“不起诉”、“二审改判无罪”等良好辩护结果。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所代理案件取得良好的效果,获得客户的肯定。 李宁律师案前调查深入细致,案件分析准确清晰、法庭辩论缜密犀利,充分保证委托案件高胜诉率。面对强势压力,李宁律师敢辩善辩的风格,原则性灵活性创造性结合的态度,得到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成功案例(部分)】 成功辩护广东广州某投资集团副总157亿诈骗案; 四川泸州徐某寻衅滋事二审改判无罪案; 孙某非法经营侦查阶段取保候审成功; 长沙某某医疗器械公司专项法律顾问; 山东某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徐某非吸案二审发回; 孙某某涉案400多万元诈骗,成功取保后被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 赵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审查起诉阶段成功取保,并最终判处缓刑; 央企总监赵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代理后成功将第一被告变更为第三被告,量刑减少 ... ...
立即咨询根据《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一般情况下,如果犯罪嫌疑人属于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认罪悔过表现;或者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身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以及处于孕期或哺乳期,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没有社会危险性的,司法机关可能不会批准逮捕。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故意伤害罪不逮捕的情形包括什么,逮捕的执行程序是怎样的?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故意伤害罪不逮捕的情形包括: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证据条件的;属于罪当逮捕,但确系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妇女,可以不批准逮捕的。
故意伤害案件当中不批捕犯罪嫌疑人的情形是不存在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的量刑不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犯罪嫌疑人目前的状况只适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以及其他情节比较轻微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故意伤害行为不构成犯罪,民事赔偿纠纷根本就不可能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