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元讼律师事务所
左杰,天津元讼律师事务所主任,律所创始合伙人。左杰律师有14年的司法工作经历,2018年辞职后专职刑辩律师。自2020年执业以来承办的刑事案件多取得良好结果,如崔某某诈骗案,当事人羁押700余天后获得存疑不起诉。张某涉恶案件、刘某涉恶案件均成功“摘帽”,其中刘某一案中公安机关认定九起犯罪事实,经过辩护,最终法院仅认定三起犯罪事实。左杰律师团队现有成员四名,以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办案经验见长,团队秉承“专业、专注、专心”的职业理念,坚持专业精细化辩护的工作风格,主攻刑事案件,近两年团队成员办理的多起案件获得撤案、不起诉、缓刑的裁判结果,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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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单纯网络赌博不等同于开设赌场罪,但可能涉及赌博罪或为赌博提供便利。开设赌场罪主要针对组织、经营赌博场所或平台的行为。参赌者若赌资巨大、频率高或情节严重,可能构成赌博罪。个人赌博也属违法,将受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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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收公众存款的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严重违反《刑法》及金融法规,属于非法集资,扰乱金融秩序。此类行为对金融安全和社会经济稳定构成严重威胁,产生难以挽回的恶果,具有极其恶劣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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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帮信罪案件,罪名变更与否取决于行为人行为、犯罪严重程度及新证据。若证据显示行为人角色、主观意愿与初指罪名不符,检察机关或调整指控。无意间支持犯罪可能涉过失罪,涉及其他犯罪则可能被另诉。最终是否变更罪名,由司法机构依法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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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开设赌场罪与定罪无必然联系,仅为刑事诉讼中的指控。定罪需法院公正审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开设赌场属违法行为,但犯罪认定与量刑需根据案件实情、证据及法庭审理结果判断。因此,裁决前不可轻易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