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健达律师事务所
卢祖宁律师1996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执业二十一年,于2010年创建了广东新健达律师事务所并担任主任, 卢律师在刑事、婚姻、劳动、金融等多个领域都有很资深的经验。 佛山市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 理事 佛山市律师协会第九届理事会 理事 佛山仲裁委员会 委员 广州仲裁委员会 委员 2010年中华全国律协授予卢祖宁律师 “特别贡献奖” 佛山市创业与风险投资协会 会长 三角洲产业投资联盟俱乐部 顾问 佛山市产业金融引导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 专家顾问 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挂牌项目评审会专家 委员 佛山市产业金融引导基金、佛山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专家 委员 佛山三水绿能领投创业投资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专家 委员 广东省律协金融专业委员会 委员 佛山市律协金融证券委员会 副主任 佛山市禅城区工商联·总商会 执行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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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期间,对方转的钱能否收取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转账基于正常民事交易行为,如支付共同债务、子女抚养费等,可以收取;若有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嫌疑,收取可能被认定无效且需返还。要核查转账缘由背景,若有转移财产嫌疑应向法院反映维护权益,总之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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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通常要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若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则去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但存在特殊情况,如一方离开住所地超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一方离开超一年,另一方起诉,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均可管辖。应根据实际按规定选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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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前配偶理论上有探监权,但能否实现取决于监狱依据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批管理决策。若双方互动和谐、无不当行为记录且严格遵守探访规定,一般可顺利提出申请并获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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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男方若资金不足无法进行资产分割或按时支付约定费用,要依具体情况分析。若有稳定未来收入源,双方可商订分期还款计划;若处于经济困境无法支付,法院会评估其状况灵活判案。而男方若瞒报隐匿财产或恶意规避付款义务,女方有权依法捍卫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