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六律律师事务所
浙江六律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 高级合伙人律师 王义律师团队由多余位专业律师组成,团队律师熟悉、精通公司法、合同法及婚姻家事业务,长期深耕公司法及诉讼争议解决法律服务,多年来培养并率领了一支专业敬业的公司律师团队,参与了多起诉讼案件纠纷的诉前协商和诉讼代理案件;受邀担任多位中高净值人士私人法律顾问和多家企业专项法律顾问。 团队以专业著称,引进、吸收多名资深律师与合伙人,专注领域主要包括公司纠纷,股权设计,企业法律顾问及民商事争议解决业务,旨在用深厚的法律素养、丰富的公司法实务经验、智慧的公司管理设计,真诚的服务理念为企业的稳步发展保驾护航。。 王义律师同时为杭州市律师协会婚家委委员、杭州市律师协会拱墅分会公司专业委员会主任社会职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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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如果在婚姻缔结前一方故意对另一方隐瞒其精神疾病状况,且婚后经过治疗仍未得到痊愈;或者在婚前已经知晓对方患有精神疾病但还是选择与之结婚;又或者是在双方共同生活过程中,其中一方不幸患上精神疾病且长期治疗未能治愈的话,通常会被视为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出现了严重裂痕。在此情况下,若有一方坚决提出离婚请求,并且经过调解后仍然无法达成共识,那么法院便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判决,批准离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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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再婚需解除原有婚姻;未办离婚手续重婚属违法。丧偶者需持死亡证明更新户口,携相关资料至户籍地婚姻登记处申请审核,通过后可正式登记并领取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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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若存在因受到威胁或限制而被迫促成婚姻关系的情况,由于现行法律明确规定,婚姻缔结需建立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之上,因此受到了威胁或限制者并非出于真心意愿进行婚配,此时可以通过相关程序实现婚姻的撤销。其次,对于故意隐瞒重大疾病的行为,当事人在知晓自身患有某种疾病后,可能会选择放弃结婚的念头,这无疑违反了婚姻缔结应基于自愿原则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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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进行撤销操作。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明确规定,婚姻得以撤销的前提仅仅存在于特殊情况之下。这些情形列举为:受到胁迫而缔结本段婚姻;或是在婚姻预约登记之前,某一方当事人身患重要疾病却未能诚实地告知对方实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