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就可以的。结婚证丢失,需要其中一方带上双方有效的资料到其中一方所属的民政部门进行申请办理的,结婚证补办一般当场可以领取。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
一般当天就可以的。结婚证补办一般当场可以领取。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 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当出资人主张房屋的确权、过户、赔偿或以房抵债时,可能需解除借名合同;而出名人可能主张合同无效,要求排除妨害并返还房屋。 2、在继承问题上,因自书、代书、见证、公证遗嘱、联合遗嘱、打印遗嘱存在的瑕疵,可能导致其被诉为无效或部分无效;时效问题可能导致诉权的丧失;子女参与翻建房屋可能要求确认共有权;而赠与合同与遗嘱之间的冲突则可能产生适用上的纠纷。 3、婚姻关系中,涉及到房产的购置、赠与、贷款等问题,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都可能引发一系列纠纷,如析产、离婚协议的执行、赠与的撤销或过户问题、精神赔偿以及一方擅自转移财产或恶意抵押等行为。 4、对于特殊类型的房产,如公租房、房改房、集资房、回迁房、央产房及经济适用房,可能涉及到承租人变更、超标问题、产权证办理困难、买卖无效、无法上市转让等一系列复杂问题。 5、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卖方可能因无权处分、无权代理、阴阳合同或逾期付款而主张合同无效或解除;而买方则可能要求过户、违约赔偿或依据善意取得原则要求履行合同,也可能因新政或不可抗力要求无责解约。 6、征收、拆迁过程中,可能涉及拆迁协议的有效性、拆迁行为的合法性、安置房的分割、居住权的确认、空挂户权益保护以及权利人去世后利益分割等问题。 7、小产权房、宅基地房买卖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如合同无效及赔偿问题;以房产买卖作为抵押的民间借贷可能涉及经济类犯罪行为;冒名登记与善意取得之间的冲突;以及工程承包挂靠、劳务分包等产生的工程款结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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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公安机关严格控制获取他人婚史信息的权限。仅在特定情况,如政策性违法案件,公安机关有权通过国家人口信息系统,利用居民身份证号码查询婚史。婚史详尽记录于婚姻登记档案,长期保存。个人户籍簿虽记录婚史,但更新滞后,建议以民政部门登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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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簿标注夫妻但未领结婚证,需补发手续。首先确认婚姻关系,准备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及未婚证明等材料。向户籍所在市民政厅申请补领,民政部门将审核婚姻历史及档案。确认无误后,颁发新结婚证。遗失者需提供遗失证明或查档证明书。不同地区流程和时限有差异,建议向当地民政部门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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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结婚证后,发现户口簿未加盖公章,应前往当地公安机关受理窗口申请补充盖章。若户主无法亲自前往,需出具书面委托书并签章按指纹,受托人须为本户内成年人。户口簿首页未盖章将影响其法律效力,可能影响婚姻登记等事务,建议先补充盖章再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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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方婚姻证书丢失,当事人可携带户口簿和身份证,向原婚姻登记机构或另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申请补办。婚姻登记处核实无误后,会补发结婚证或离婚证。如遇证书遗失或损坏,同样可携带户口簿和身份证,向原机构或另一方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处申请,经核实后,会重新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