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汉盛(天津)律师事务所
姚大利律师执业于上海汉盛(天津)律师事务所,办理了大量刑事案件,其中不乏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执业以来,成功办理了大量职务犯罪、经济类犯罪、刑事控告、刑民交叉等案件,主要业绩涉及检察院不起诉、定罪免处、再审依法改判等,大部分案件从轻、减轻处罚。 姚大利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恪守律师职业道德、遵守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效高的执业理念。深入专研案件本质,对于重大疑难案件有自己独到见解与预判,充分发掘对当事人有利的一切法律因素。
立即咨询遗产的继承权是否归属为夫妻的共同财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界定,由遗嘱所继承的遗产不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于此过程中,需要对相关法律条款进行仔细解读与诠释。首先,被继承人逝世之时所遗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应当作为拟定遗产财产之指示对象。其次,在对这些合法财产进行计算衡量时,需先行将夫妻两人的共同所有财产根据其事先达成的协议或是现行法律规定,予以必要的扣除和剥离,余下的部分才能视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1.一般而言,由于继承或者生前馈赠而得来的财产往往被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在婚姻关系持续存在的情况下,夫妻任何一方或是双方由于继承或接受遗赠而获取到的财物,都应该视作双方共享的财富。2.若父母生前留下了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并且明确指示该财产将唯独归其亲生的子女所有,那么这笔遗产就可以被认定为属于特定人的私有财产。
针对婚后继承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这个问题,婚后继承的遗产,除非遗嘱中明确指定归一方所有,否则一般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例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遗产或赠与的财产等,都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继承父母遗产,在没有特殊说明归一方所有的情况下,应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这同样适用于婚后继承的财产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接受的赠与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遗产在分割前并不属于继承人及其配偶共有。继承人只有继承权,并没有实际获得所有权。只有经过法定程序将遗产分配到继承人手中,它才可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遗嘱明确规定遗产归某个继承人单独所有,那么它就是个人财产。
夫妻共有财产辨识:婚前或婚后积累无特殊规定的视为共同;婚后继承或赠与一般为共同,双方共享处置权。但若遗嘱指定单方继承,离婚时不可分割;婚前财产和有书面协议排除共同的除外。确保所有财产归属清晰,避免离婚时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