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打印也可以手写,但打印有须满足有当事人签字等条件。打印的遗嘱满足以下条件:1、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2、有遗嘱人本人的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3、无相反证据。......
没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具有相同的继承权。继承顺序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
代书遗嘱一份就好,不需要很多份,保证遗嘱的有效性很重要。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的条件是:1、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2、见证人之一代书;3、要注明代书遗嘱的年、月、日;4、要有......
甘肃茂弘律师事务所
李海明律师 李海明,男,北京大学法学学士。执业 14 年,现为兰州市民商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兰州市律师协会政府与企业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甘肃省律师协会政府与企业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兰州市棒球协会秘书长。甘肃交通广播FM103.5<观点交锋>节目特邀点评律师、兰州电视台“我是 剑青”“兰州新观察”等栏目的特邀律师、兰州晚报特邀点评律师。自执业以来办理近千件民商事、行政、刑事诉讼及非诉讼案件,尤其擅长疑难复杂、民刑交叉、知识产权、行政刑事交叉类案件的分析、办理及前期法律风险的防范。 一、执业经历 2010 年——2017 年 甘肃合睿律师事务所 2017 年——2019 年 甘肃瀛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2019 年——至今 甘肃茂弘律师事务所(主任) 二、培训经历: 曾由甘肃省司法厅选派参加全国律师协会举办的“百千千工程”律师培训班。2015 年1 月份参加由技术驱动法律的 iCourt(北京新橙科技有限公司)在贵州贵阳举办的律师事务所主任培训。2017 年 11 月份在杭州参加由兰州市律师协会举办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管理培训。2018 年 11 月份在广州参加由甘肃省律师协会举办的骨干律师培训。 三、在业务工作方面 1、民商事诉讼方面:执业以来,曾办理甘肃省内银行承兑汇票纠纷案,涉及银行金融诈骗案等有较高影响力的商事案件,公司矿权转让合同诈骗刑事案件; 并多次办理确认股东资格诉讼,股权转让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等案件。 2、企业法律顾问方面:曾担任甘肃伟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兰州陈麻婆餐饮有限公司、甘肃凯主餐饮娱乐管理有限公司、兰州川江滋香餐饮有限公司等多家法律顾问,现任广州建安消防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甘肃三合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甘肃大众建筑节能工程有限公司等多家法律顾问,提供公司的设立、合并、分立及治理结构的完善,公司股权转让、质押、收购和股权方案设计,合同管理、建立公司合同管理制等法律服务。 3、国企及政府法律顾问及行政诉讼方面:曾担任兰州市南北两山指挥部绿色通道管理所、甘肃省新华印刷厂、榆中县教育局、范家湾村社区居委会、兰州市安宁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国企及政府的法律顾问。曾办理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盐场堡高速公路大队与张学生行政复议、兰州市七里河区处置违法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与杨卡飞叶行政诉讼、临洮县综合执法局与临洮县城市景观工程管理中心行政诉讼、永登县中川镇人民政府与肖伟、肖作青行政诉讼、兰州市房地产管理局五泉房管所与刘平房屋登记行政纠纷,兰州市南北两山指挥部绿色通道管理所与沈某房屋侵权纠纷等几十件行政案件。有深厚的行政法律理论功底的及丰富的实践经验,作为政府的法律顾问。 业务范围包括:提供日常行政法律咨询服务,代表政府草拟、签订合同及进行谈判,为政府机关制定规范性文件及拟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论证, 为政府重大决策出具法律意见书,代理当事人办理与行政许可有关的事项,代理当事人办理行政听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事项,其他与政府法律顾问和行政诉讼相关的业务。 四、执业理念 本律师崇尚法治,凭借娴熟的法律知识、强烈的责任心、治事勤敏的工作精神、严谨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诉讼业务技能,贯彻“专业、高效、勤勉、尽责” 的执业理念,为社会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令当事人满意的诉讼业务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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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死亡赔偿中,丧葬抚恤金是为死者提供医疗关怀的机构或个人给予其亲属及被抚养者的生活费。分配上,我们根据关系亲近程度在亲属间公平分配。法律实践中,法定继承人通常平等且均等地享有权利。但对年幼或无生活来源的长辈,应给予更多救助与关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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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丢失产权证,应速至房地产主管部门挂失,并登报声明失效。若产权人已故,继承人需先获取继承权公证书,然后申请挂失并公告作废,最后完成产权变更。遵循《民法典》和《房屋登记条例》操作,确保权益得到合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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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去世后,如留有遗嘱,遗产按遗嘱分配;若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顺序分配。 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若无,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原则上应平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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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持有人去世后,其近亲可提取卡上资金。需先办理户籍注销,备好户籍注销证明、死亡证明书及火化证等文件。单位需向社保部门递交减员手续请求。家属到原投保社保局申领个人账户余额,并提供必要证明。如医保卡为金融账户且知密码,可直接提取金额;否则,需按《储蓄管理条例》向公证处提交继承权证明请求,再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清退业务,资金将兑现至指定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