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条
【解除权的行使】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吴中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拥有丰富的诉讼经验。专注于婚姻继承领域、劳动领域、医疗美容领域及企业法律顾问,在实践过程中处理过大量不同类型的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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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病患出院或转院后申报医保不构成违法行为,其仍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如提起诉讼,需主动退还医保已报销费用。否则,医保机构有权追偿。因此,病患在享受医保福利的同时,也需遵守相关规定,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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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商能否追回加盟费,需综合考虑多因素:合同条款、品牌方违约或违法行为、冷静期权益、合同无效或撤销、不可抗力或加盟方违约。在决定行动时,请认真审阅合同并全面评估自身状况,必要时寻求法律专业人士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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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和解协议可重新确立民事权利关系,仅对签字或盖章的当事人有约束力,各方需严格履行。此协议不撤销原执行依据,仅是当事人间的约定,其效力低于法律文书。和解协议可终止或暂停执行,具体内容决定其效力。全面履行则终止执行,未履行可恢复。和解协议中断申请恢复执行时效,申请时间从履行期限最后一天起算。全面履行后,无权再申请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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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因撤销限于未公证的赠与,赠与人可撤销非公益、道德赠与,且须在财产转移前。 2.有因撤销需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亲属、未履行抚养义务或违反合同义务。赠与人应在知道原因后一年内申请撤销。 3.继承人或监护人可撤销导致赠与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的赠与,需在得知原因后六个月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