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咨询该律师(1)当有合伙人选择退出合作伙伴关系时,其他合作伙伴应秉持公正,根据退伙当时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对其所占有的资产份额进行仔细核对和清算,确保将相应的财产份额全额退还给前任合伙人;(2)建议由各合作伙伴在此类事务上达成共识,并将决策写入书面的合伙协议之中。
合资企业中途退股,财务计算方式为:退股时,其他股东按合伙财产情况退还退股人份额。退股方式由合伙协议规定或合伙人商议。如有未了事务,需先妥善处理再进行最终财务结算。
合伙人退出时,通常不需全额返还本金,具体依合同条款。合同允许部分或全部退还,则按规定执行。退还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遵守法律。退伙导致的损失,该合伙人需赔偿。同意下,可完成退伙手续。合同无规定则按现有资金价值返还,有则按约定操作。
合伙人中途解约时,需与其他合伙人清算资产,退还其财产份额。如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应赔偿。未完成业务需待结束后结算。财产份额的划分由合伙协议或全体合伙人商定,可退还货币或实物。退伙者需对退伙前的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并分担公司财产不足以抵偿的亏损费用。
合伙人退伙时,需依据企业财务状况结算其应得财产份额,并承担因其行为导致的财务损失。如有未决事项,需待解决后结算。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方式依据合伙协议或全体合伙人商议决定,可为金钱或财物。退伙人需对退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偿还责任,并在资产不足时共同分担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