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同济大学刑法学法律硕士。曾处理百余件刑事案件,多次为委托人成功争取到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成功为经济类犯罪嫌疑人减少犯罪金额。在金融领域拥有深厚的背景,曾在多家全球500强知名险企等金融机构任职,积累了近十年的业内经验。在金融机构任职期间,通过详尽分析各类案件资料,精准制定调查方向,成功甄别多起保险欺诈与诈骗案件。随着当前社会对多领域综合人才得需求增加,从深耕多年的金融犯罪领域,凭借积累的案件经验、交叉领域的重叠以及监管资源延伸至综合领域,成功转型为刑事辩护律师。专注于金融犯罪领域并综合发展,多次为当事人提供高效辩护,并为受害者提出精准的刑事控告,赢得了业界和客户的广泛认可。 主要服务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保险赔偿纠纷。 (部分案例) 1.某软件科技公司与某国有公司技术服合同仲裁案,为其挽回近二百余万经济损失; 2.纪某某赡养费纠纷一案,为其争取到最大的合法权益; 3.张某某涉嫌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案,为张某某提供刑事辩护并成功为其取保候审; 4.魏某涉嫌强奸罪案,为魏某提供刑事辩护并成功为其取保候审; 5.廖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为廖某某提供刑事辩护,法院认可并采纳其辩护意见,最终从轻量刑; 6.L某国家赔偿案,为L先生争取到百万元国家赔偿款。
咨询该律师在某些情况下,没有实际投入相应资本金的股东,需要对这类公司产生的债务负责。如果公司无法偿还全部到期债务,或者公司已经明显缺乏偿债能力,而根据现有公司资产,无法完全抵消所有欠款,那么这些未注资的股东需要在他们尚未投入的资金范围内,对公司的这部分债务承担进一步的追加赔偿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义务内容有哪些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所承担之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依照公司章程的具体规定,严格按时且足额地支付其相应的出资款项;其次,以其实际出资数额为上限,对公司所产生的债务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最后,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各项义务和条款。
公司注册股东的认缴出资时间应如何确定自公司注册资本制度从先前的实际缴纳登记制转变为如今的承诺认缴登记制以来,关于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对于认缴出资时间的规定如下,即股东的出资期限将依据公司章程进行自主约定,原则上并无任何时间限制。然而,公司登记机关有权对相关事项进行合理性的审查,例如针对超过公司经营期限的出资期限,该机构有权要求企业进行修正或相应地延长公司的经营期限。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否具备退股权这一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采取股权转让及退股两种途径退出企业运营体系。值得注意的是,我国法律制度明确表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权在彼此间进行股权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然而,当股东欲将股权转让给非股东人士时,必须经过其他股东人数过半数的同意方可实施。
在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大会中,股东未出席会议是否仍享有表决权享有表决权。1.股东有权委派代理人参与公司股东大会,并由代理人代理进行决策表决;2.若股东未能亲身出席会议,那么在其他已出席会议的股东中,半数以上或三分之二多数赞成的决议仍然对该股东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