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科圣律师事务所
王永强律师,山东科圣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副主任,第十六届滕州市政协委员,滕州市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学会会员,华律网特别推荐枣庄地区优秀律师,滕州新闻综合广播法治热线节目(FM99.8)主播律师;法学功底深厚,实务经验丰富;在民间借贷、交通事故、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婚姻家事、公司业务等民、商类案件建树颇丰;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具有多年警务工作经验,在刑事辩护方面具有独到思路,成功办理过多起取保候审,判处无罪、缓刑的经典案件,获得委托人充分认可和满意。执业理念:勤勉尽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务实高效,为社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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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先动手打人有过错,但责任认定需综合多因素判断。法律上,先动手常被视为引发冲突的起始行为,有过错倾向,但非绝对。若出于正当防卫且在合理限度内不构成过错。情节严重程度也关键,后动手方伤势重可能担责,但先动手方过错仍大。法律处理此类纠纷具公平性和灵活性,遇类似情况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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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情”在刑法范畴可能涉及犯罪故意或过失问题。若被警察判定犯罪但实际不知情,不必惊慌。刑事诉讼中,公诉机关(检察院)负责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需达到“事实清晰、证据确凿充分”标准。若被误认,可向警察陈述经过并提供证据线索,后续可聘请律师,律师会审查证据、从犯罪构成要件等角度辩护,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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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罪是对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缺乏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且情节恶劣的行为。父母犯此罪若符合构成要件须坐牢,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司法实践中,认定及量刑依具体情形,如遗弃时长、后果等。情节轻微且有改正表现可能不认定为犯罪,达到严重程度则担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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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致人受伤行为是否构罪需多方面分析。若致他人轻伤及以上,初步符合故意伤害罪,伤害程度需经司法鉴定确认。无伤害故意但无端接触给人困扰且影响恶劣,可能涉寻衅滋事罪。判断时要考虑打架原因、场合等因素,公共场所群斗可能涉聚众斗殴罪。特殊状态合理防范不超限度不构罪,犯罪指控与量刑要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