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咨询该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务派遣的特别规定关于劳务派遣的相关法规规定如下:首先,劳务派遣机构必须与被派遣的劳动者签署正式的劳动合同;其次,在向其他企事业组织派送劳动者时,劳务派遣单位也需要签订规范的劳务派遣协议与受用方进行对接;最后,劳务派遣单位需在适当的时间内向被派遣劳动者披露劳务派遣协议中的详细内容。
劳务派遣协议在劳动法律法规中的具体规定我国现行的法规对于劳务派遣合同有着明确而具体的规定。根据这些规定,劳务派遣公司在派遣员工至用工单位时,必须事先与后者签署一份劳务派遣协议。这份协议中应详细列明派遣员工的具体工作岗位和人数、派遣的时间长度、薪资福利待遇及其金额和支付方式,以及社会保险费用等相关规定,同时还需明确双方在协议执行过程中的违约责任和赔偿措施。
劳务派遣合同续签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关于劳务派遣合同的到期续签事宜,国家法律法规做出了如下明确规定:首先,如果用人单位和被雇佣者经过充分的讨论和协商,达成一致意愿进行续约,合约文本应由双方各自持有一份作为凭证;其次,如果用人单位因种种原因决定自主停止i延续协议,在此种情形下需向被雇佣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费用;最后,假设被雇佣者由于个人原因自行决定不续签时,将无法获得任何形式的经济赔偿。
劳务派遣协议不包含试用期条款。试用期仅限于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决定,劳务派遣多用于短期或临时岗位,无设定试用期的传统。劳务派遣中的用人单位与工人非劳动关系,故无试用期约定。
劳务派遣期满终止,经济补偿由劳务派遣机构支付。补偿金额按服务年限计算:每满一年一月工资;不满一年但超六个月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则付半个月工资。法规依据现行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