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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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代位权与租金抵押无直接关联。债权代位权是在债务人未积极行使到期债权致债权人受损时,债权人可申请法院代债务人行使对第三人债权。租金抵押要确定租金所有权及是否符合抵押法定条件。若因未行使债权代位权致租金无法抵押登记,要分析合同及抵押条款,建议理清关系、搜集证据,必要时寻求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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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贷款逾期后,寻找保证人解决问题无明确天数限制,受银行内部政策与操作规程影响。借款人逾期未还贷款时,信用社先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催收,若催收无果,银行可能很快启动联系保证人的程序,让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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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贷款逾期且借贷双方无法达成共识时,信用社会先敦促借款方偿债,到期无满意方案就可能向保证人索款。此类问题处理时限无明确统一标准,依信用社内部规章和贷款协议条款而定。若借款方长期拖欠且无偿还诚意或能力,信用社会加大力度让保证人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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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贷款逾期时担保人承担责任无固定统一准则,主要受信用社内部规定和流程体系制约。借款方逾期时,信用社先与借款方沟通催收,若反复催促无果或长期拖欠,可能很快联系担保人,但具体多久会联系,从数日到数周不等,取决于信用社的判断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