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
蔡志强律师从事多年专职法律服务工作至今经手的婚姻案件几百余起,涉及的领域包括婚姻关系谈判和调解、离婚孩子抚养权纠纷、离婚财产纠纷、家暴和婚外情及婚内财产调查取证、婚姻修复和挽救、涉外离婚纠纷、家族财富管理与传承等,具有非常丰富的诉讼和谈判的经营及技巧,擅长于处理各类婚姻家事案件、民商事经济纠纷以及家族财富管理与继承案件。
咨询该律师离婚后,夫妻一方可能需要承担所有债务。但是,为了逃避债务而离婚将会被禁止。婚前债务和因为个人不合理支出产生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双方也可以约定由一方承担某债务,但这种约定原则上只对双方有约束力,不能对抗债权人。
对于离婚后一方所欠债务,如果双方复婚,原离婚协议及法律规定一般认为该债务仍由个人承担。复婚不会改变财产和负债的既有划分,除非双方达成新的债务负担协议。然而,这种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方,第三方仍然有权要求原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
离婚后房产背负的债权分配,需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房产是夫妻共有的,而且债权是用于买房子或者家庭日常开支的,那么双方通常要一起承担。但是如果离婚协议或者法院裁决已经明确了债权负担的分配,那就得按照那个来执行。比如一方得到了房子的所有权,同时也承担了剩下的债务,那另一方就不用再管了。
可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但当时人商议后决定由一人清偿的,可以归一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后债务归男方,再复婚,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仍然属于男方婚前的个人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有: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