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宗华律师事务所
李小琴律师,2011年11月至2013年12月,任职于西藏圣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4年12月至2018年4月,任职于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金融业务部律师。2018年4月加入四川宗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公司法务风险防控 【案情案列】 诉讼代理业务:佘某某案件,检察院以诈骗罪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两项罪名起诉,最终在本律师的辩护下,法院以两项罪名不成立,判决佘某某无罪;藏族小伙尼某某,检察院以抢劫罪(室内抢劫)起诉,在辩护人的努力辩护,最终判决有期徒刑2年;何某某涉嫌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最终何某某判决有期徒刑2年;被告刘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判决有期徒刑六个月;夏某某体内运输300克毒品,最终夏某某被判决有期徒刑7年;被告高某某涉嫌盗窃罪,判决缓刑…… 先后为以下单位提供专项或日常法律顾问服务: 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西藏自治区统计局 拉萨市公安消防支队 西藏那曲政府 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农商银行 四川华工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华工石油装备有限公司 …… 【办案理念】 人的生命及自由最可贵
咨询该律师诬告陷害罪的案件性质事实上,并非如此,诬告陷害乃属公诉性质之案件。关于自诉案件的范畴,具体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类别:其一是仅在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流露需求后,方能启动诉讼程序,且须经由人民法院批准方可受理的案件;其二是被害人持有充分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其三则是被害人拥有确凿证据,但侦查机关却未予追究的案件。
行为人涉嫌诬告陷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一是捏造的犯罪事实情节严重的;二是诬告陷害的手段恶劣的;三是严重影响了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的;四是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在中国,《刑法》规定对捏造并严重诬告他人犯罪事实的行为(如情节严重、手段恶劣、干扰司法等)需立案调查,最高可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公务人员罪行更重。非故意陷害的误判或失实举报不适用此规定。
涉嫌诬告陷害行为,可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报告、投诉。无论涉及哪个机关,都应当接收和受理报案、控告、举报及犯罪嫌疑人自首。任何借口推脱或拒绝的行为都是不被允许的。坚决维护法律的公正和权威,确保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和使命。让我们携手共建法治社会,共创美好未来。
在民事诉讼中,一般不构成诬告陷害罪,因为该罪行主要针对刑事诉讼中的虚假指控。但在民事诉讼中,如果故意捏造事实提起诉讼,可能触犯虚假诉讼罪。诬告陷害罪特指为达到个人目的,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犯罪的行为,不适用于民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