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宗华律师事务所
李小琴律师,2011年11月至2013年12月,任职于西藏圣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4年12月至2018年4月,任职于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金融业务部律师。2018年4月加入四川宗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公司法务风险防控 【案情案列】 诉讼代理业务:佘某某案件,检察院以诈骗罪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两项罪名起诉,最终在本律师的辩护下,法院以两项罪名不成立,判决佘某某无罪;藏族小伙尼某某,检察院以抢劫罪(室内抢劫)起诉,在辩护人的努力辩护,最终判决有期徒刑2年;何某某涉嫌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最终何某某判决有期徒刑2年;被告刘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判决有期徒刑六个月;夏某某体内运输300克毒品,最终夏某某被判决有期徒刑7年;被告高某某涉嫌盗窃罪,判决缓刑…… 先后为以下单位提供专项或日常法律顾问服务: 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西藏自治区统计局 拉萨市公安消防支队 西藏那曲政府 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农商银行 四川华工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华工石油装备有限公司 …… 【办案理念】 人的生命及自由最可贵
咨询该律师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期间的减刑申请在法律框架内,被判缓刑的罪犯是无法享受减刑待遇的。减刑这一法律措施,仅适用于那些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者,而被判缓刑则明显不在上述范围之内。
关于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刑期案件的案底处理问题通常而言,三年内的案底是无法消除的。犯罪记录作为国家司法系统对个人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记录与认定,其保存及查验对于维护社会治安,以及有效地打击各类犯罪活动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除非满足特定条件或者遵从有法律依据的规定,否则案底将难以得以消除。
所谓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非意味着无需实际入狱服刑,而是指在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后,尚需经历一年的暂缓考验期限。在这段期间内,若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发生,则原判三年有期徒刑将无需继续执行。
对被告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这个定罪结果即认定被告应承担有期徒刑三年的刑事责任,然而不需要立即服刑。与此同时,设定四年的考验期,用以检验被告在这段时间中的表现。倘若被告在这四年间的表现优良无过,那么将无需执行坐牢三年之刑;但若其行为举止未达要求,则须按照原先判定的刑期,严格履行三年的有期徒刑,亦即实际入狱服役三年。
被判终身监禁的罪犯,要坐十三年以上牢才能出来。但具体坐多久,得看他在牢里的表现,比如听不听话、改造态度好不好等。减刑不是随便的,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程序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