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驰君泰(宁波)律师事务所
杨世远律师,1978年生,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国家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浙江省律师协会会员。曾任职民营上市公司人力资源主管、外资公司人力资源经理等职务。2019年加入北京天驰君泰(宁波)律师事务所,现任律所劳动法律业务部主任,在企业合规领域,特别是人力资源合规领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擅长劳动争议类案件、婚姻家事类案件(离婚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变更抚养权纠纷等)、合同纠纷类案件、侵权纠纷类(交通事故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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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播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公司有义务为主播缴纳五险一金,这对主播是重要保障。若公司未按时缴纳,主播可先与公司友好协商补缴;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公司仍不缴纳则可申请仲裁,仲裁时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邮件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不依法缴纳的公司将被责令补缴,加收滞纳金,甚至罚款,以保障主播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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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公司若存在不交社保情况,劳动者有权获经济补偿。补偿按工作年限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超六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计,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工资指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公司未依法缴社保时间长,劳动者可要求补缴费用和滞纳金。遇此情况可先协商,不成可投诉或仲裁,要保留好劳动关系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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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主播是否缴纳五险一金取决于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确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有义务缴纳,五险一金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能维护主播合法权益。若主播以个人身份合作,属劳务关系,平台通常无缴纳义务。判断法律关系性质是关键,有疑问可咨询劳动监察部门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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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播与平台或公司有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劳动关系下,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其缴社保,未缴时主播可先沟通,无效则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离职一年内也能申请劳动仲裁。劳务关系一般主播自行缴社保,也可合同约定。主播应保留沟通记录等资料,依实际情况维权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