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否分居,只要没有离婚,一方借债只要勇于共同生活和生产,都需要共同偿还,反之,则不需要。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
北京市华泰(大连)律师事务所
史晓菲律师,现于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任职专职律师。有专业的团队服务,律所为金普新区劳动仲裁的公益律师,擅长劳动争议、工伤赔偿、民商事、经济纠纷的诉讼及非诉讼代理。具有法律专业、钻研能力。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历,能够对当事人诉求的合法性、合理性作出准确分析,提供专业意见。能够在涉诉案件接待中,对案件的分析意见和建议更容易被当事人认可和接受,有助于在法治轨道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诚信热心、认真负责、细心细致、优质高效、追求卓越,维护百姓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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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庭生活中,丈夫犯罪原则上妻子不受牵连。但如妻子参与犯罪,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都将被视为共同犯罪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若妻子未直接参与,但协助、包庇或隐藏丈夫的违法行为,可能被判定为窝藏包庇罪。 此外,如妻子参与销售或掩盖犯罪所得,可能被认定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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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需具体分析。如果是在婚姻期间举办的婚庆活动,那么由此产生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然而,如果婚庆活动发生在离婚后,那么债务应被视为个人债务。 此外,如果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一方事后追认等表示共同意愿的行为所产生的债务,也应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因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债务的性质和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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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妻子借款丈夫不知情,丈夫不需承担还款责任。但在婚姻期间,若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欠债务,且被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法院应支持债权人的主张,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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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婚后买房并办理了按揭手续,但债务只由一人承担,且在婚前未做财产公证,该房产将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此时,若仍由一人承担债务,可出示个人银行账户还款记录证明清白。同时,应打印详细还款记录,显示贷款与另一方无关,并妥善保管交易记录和还款凭证。若有父母资助,建议签署借款协议并公证,以证明贷款为个人承担,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