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科圣律师事务所
王永强律师,山东科圣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副主任,第十六届滕州市政协委员,滕州市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学会会员,华律网特别推荐枣庄地区优秀律师,滕州新闻综合广播法治热线节目(FM99.8)主播律师;法学功底深厚,实务经验丰富;在民间借贷、交通事故、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婚姻家事、公司业务等民、商类案件建树颇丰;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具有多年警务工作经验,在刑事辩护方面具有独到思路,成功办理过多起取保候审,判处无罪、缓刑的经典案件,获得委托人充分认可和满意。执业理念:勤勉尽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务实高效,为社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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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后,公安机关不一定撤案,法律无明文规定。若继续扣留涉案人员,应依法解除限制并释放。公安机关应调整强制措施或补充调查。有异议可复议,未采纳可向上级检察院复核。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有异议也可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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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案件是检察机关代表国家,依法对涉嫌犯罪的被告提出控告,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诉讼案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所有需启动公诉程序的案件,均须经当地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检察机关严格遵循法律要求,确保公正、公平地处理每一起案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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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退回侦查后,公安机关可根据侦查需要再次深入调查取证,力求获取新证据并提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但需注意,退回侦查次数受法律限制,最多两次。每次退回都应基于实际情况判断原因和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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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庭前不一定被拘役。若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审查发现其符合缓刑条件,通常不会庭前逮捕。若不符合缓刑条件,法院可能在庭前或庭审后直接逮捕。宣判当日也可实施逮捕和羁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