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咨询该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条文,雇主如果提出强制性加班的要求,员工有权予以拒绝。其中包括我国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等多部重要法律法规均对劳动者加班事宜做出了明确规定:仅当工作确实基于需要,且经过工会组织与劳动者的友好协商同意后,并且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条件的基础之上,才可适度的延长工作时间(即所谓的加班)。
中国劳动法规定,企业须经员工同意才能安排加班,且加班需符合法定时长。员工有权反对,强制超额加班属违法行为。员工拒绝非法加班并不构成解雇理由,任何以此为由解雇员工的行为皆属违法。
1、有权拒绝的情形: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首先必须是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其次要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2、无权拒绝的情形: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或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企业强制员工加班需满足业务必要且经工会协商同意;但在重大灾害、设备故障或法律规定的情境下,劳动者无法拒绝。孕期七个月以上和哺乳期女性劳动者无论何时有权拒绝加班。
可以拒绝。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首先必须是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其次要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也就是说劳动者若不同意加班有权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