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犯罪辩护精选解答 > 渎职罪如何确认管辖

渎职罪如何确认管辖

时间:2024.06.28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891人
律师解析:
渎职罪等的刑事犯罪,通常是由人民检察机关负责立案侦查的。
渎职罪通常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过职务便利或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导致公私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八条,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
贪污贿赂犯罪是指刑法分则第八章规定的贪污贿赂犯罪及其他章中明确规定依照第八章相关条文定罪处罚的犯罪案件。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诈骗案件涉及赃款赃物由公安机关负责追缴,如果财产确实是属于被害人的,就会退还给被害人。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

张弦律师
张弦律师
13540125792
咨询我

有缓刑案例,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较小、建议适用缓刑等辩护意见。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一种法律刑罚和改过制度,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

张弦律师
张弦律师
13540125792
咨询我

被判处拘役不需要逮捕,拘役是指短期限定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一种刑罚;而逮捕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防止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

张弦律师
张弦律师
13540125792
咨询我
图文精选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 如何区分变造货币和伪造货币

    胡静律师

    (1)客观行为不同,伪造货币即仿照真币的色彩、图案、形状、原料等制造假币,其中不包含有真币的成分;变造货币即通过挖补、揭层、涂改、拼凑等方式对真币进行加工处理,使其面额增大或张数增加。(2)构成犯罪的要求不同。伪造货币刑法没有规定数额较大才构成;变造货币则以数额较大为构成要件。

    播放量:1454 2023-06-06
  • 聚众斗殴与聚众扰乱社会有什么不同

    杨雷兵律师

    1、犯罪动机不同。聚众斗殴罪大多是为了争霸一方、私仇宿怨等流氓动机而破坏公共秩序;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则多是为了实现个人某种不合理的要求,如分房、调工作等而破坏公共秩序。2、情节要求不同。3、二者犯罪方法不同。

    播放量:1491 2022-06-15
  • 检察院受理行贿罪吗

    杨少宁律师

    检察院受理行贿罪,属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范围,对于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贿赂也属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范围。

    播放量:1261 2022-06-15
张弦律师

四川中络宏博律师事务所

张弦律师执业的过程中,将丰富的理论知识与大量的实践相结合,办理了大量的交通事故、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经济合同等纠纷案件,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和蔼耐心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在取得一定的成绩后,律师依然保持认真地学习态度,开始钻研公司股权、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等专业性较强的法律领域,并与自己办理的案例相结合,积累了自己独到的见解和经验

咨询该律师
  • 参与了网赌需要自首吗

    1267人阅读

    在中国,网络赌博违法。自首与否要综合考虑,从法律看,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若参与网赌金额大、情节严重,自首或能让司法机关量刑时从轻、减轻;若参与程度轻,偶尔小金额赌博且无严重危害,停止参与虽处罚可能较轻,但仍有受罚风险。总之,应远离网络赌博。

  • 什么算恶意透支贷款行为罪

    1293人阅读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用为目的,超规定透支限额或时间,经发卡组织两次以上书面催收且过三个月宽限期仍未还款的违法行为。持卡人员主观上有非法侵占意图,如明知无力偿还仍大规模透支消费、挥霍资金、逃避催收等,这种行为构成该犯罪类型。

  • 开设赌场6人全是主犯吗

    1228人阅读

    在开设赌场案件中,不能简单认定6人全是主犯。主犯是犯罪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判断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如是否为赌场发起者、组织者,是否负责运营关键事务(如管理资金等)、是否主导收益分配等。若仅起次要、辅助作用,未参与核心事务策划运营,如做后勤工作,可能被认定为从犯。

  • 公司非吸员工不知情怎么办

    1215人阅读

    非法吸收公共存款(“非吸”)是金融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指未经批准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公司职员若对“非吸”行为不知情,通常不构成犯罪,判断是否知情要综合多因素。不知情且未参与决策、无不当获利、配合调查的员工一般不担刑责,但需协助调查;若有应知晓或过失情况,仍可能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