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咨询该律师关于两人共同创立公司股权分配问题的探讨股权分配方案通常有三种常见的策略:首先,许多创业者倾向于采用平分股权的方式,即每人获得50%的股权比例,共同掌控经营公司;其次,在实践中一个人控股也是常见手法,持有51%的股权,而另一位股权比例则为49%;最后,一个股东持有67%的股权,另一个人则只获得33%的股份,在此情形下,占据较大股权比例的股东通常可以享有对公司的完全掌控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因此,两个公司合并成为一个公司的,对于两个公司合并前的债务,由合并后的公司承担。
法人到有关机构登记并到工商局办理合并手续,利益由后续公司享受。办理手续时,要带齐相关材料,到注册地的相关部门办理。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两个人分配公司股权的常见形式有:平均分配,各持50%;按投资金额分配,即出资比例决定股权比例;或协商确定具体数值。实践中,多按出资比例分配,反映股东资金贡献,出资多者股权多,反之则少。此法减少纠纷,增资扩股时也更灵活。
在两家公司整合过程中,员工因薪资待遇、职位和福利变动等可能选择离职。对此,公司应提供经济补偿,包括现金、股票或债券等形式。无论企业合并、破产还是重组,用人单位都应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