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海华永泰(沈阳)律师事务所
喻博律师2003年毕业于渤海大学法学专业。上海海华永泰(沈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辽宁省破产委员会委员。2007年通过司法考试。曾任职于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沈阳新入监犯监狱。2017年辞去公职,从事律师职业。执业以来,工作领域涉及破产、婚姻、继承、土地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房地产、建筑工程、商业合同、银行借贷、信用卡纠纷等民商事案件,以及行政、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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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需注销且法人服刑会增加复杂性。一方面,可由股东等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包括清理资产、清偿债务;另一方面,法人服刑影响文件签署等手续,可通过授权委托让被授权人代理办理必要手续,如提交注销申请。整个过程必须严格遵循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债权人等相关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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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在监狱时注销公司账户,首先要确定公司有无其他有权代表之人,如股东召开股东会指定代理人。代理人携带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可能需监狱相关证明或授权材料)、开户许可证等资料去银行办理。整个流程要遵守《公司法》及银行账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还需按银行内部流程填写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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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被批捕不一定导致公司破产。法律上公司与法定代表人人格独立,法人被批捕可能影响公司运营,但若公司资产充足、业务渠道正常、管理团队健全,能履行债务、维持经营,就不会破产。然而,若法人被批捕引发资金链断裂、债务违约、客户流失等严重困境,符合破产法条件时,公司可能进入破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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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注销财务负责人不一定要与新人员一同办理。原财务负责人按公司内部规定和法定程序操作,如提供辞职证明、交接文件等,将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变更申请材料,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公司登记机关递交。虽特殊地方规定或特定行业要求可能有别,但法定上不存在新旧财务负责人必须同时前往办理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