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劳动监察大队隶属于各级政府的
社保局,是完全由政府开支的行政单位,是对
劳动法的遵守情况依法进行检查、纠举、
处罚等一系列活动。
其具体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2、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方针、政策和劳动保障法律、
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3、督促用人单位和
劳动者依法办理各种用工手续。
4、负责
劳动合同的推行和管理工作。
5、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等等。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九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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