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沪(南京)律师事务所
姜超,江苏苏沪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民革党员,江苏省律协会员委员会委员,执业8年,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娴熟的办案技能, 善于从众多实务案例中总结经验。在办理案件中,凭借精湛的专业能力,优良的职业操守和严谨细致的办事风格,很好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当事人及家属的广泛好评和赞誉。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重大复杂民商事案件、公司法律顾问。 咨询电话: 15251897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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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开设赌场罪一般判五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管制,并罚金;情节严重者判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具体量刑需综合考虑案情,如犯罪程度、后果及表现等,因此无法确定具体实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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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刑法》第七十二条,盗窃罪缓刑条件包括:判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轻、有悔过、无再犯风险、不影响社区。对未成年、孕妇、75岁以上老人可考虑缓刑。但附加刑罚需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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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指出,初犯盗窃的被告人,获缓刑需满足:情节轻微、危害小,真诚悔过,无再犯风险,且不影响社区。若判附加刑罚,须严格执行。这些条件确保了缓刑的公正性和社区的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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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的经济数额标准分三级:较大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巨大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罚金;特别巨大者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罚金。具体标准由司法解释明确,建议咨询法律从业者或查阅最新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