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博和汉商(杭州)律师事务所
樊佳佳律师,上海博和汉商(杭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秉持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尽可能维护当事人一点一滴的合法权益,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擅长业务领域包括法律顾问、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工程建筑、劳动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各类民商案件。提供审核合同、修改合同、拟定合同、婚前婚内各种协议等服务。
咨询该律师父母欠债的偿还责任是否应当由子女承担在中国的法律制度中,并无“父债子还”之明确规定。换句话说,作为子女,概无为父亲的债务负起偿还责任的法定义务。然而,若子女在继承父母遗产之时,便须承担相应的债务返还责任。这是因为在此时,子女非仅是继承财产,还有可能也将继承债务一并承袭下来,故需负担相应的偿还义务。
通常情况下,子女面对债务纠纷时,父母并无法定代偿的义务。因为子女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需独自承担债务责任。这也表示,父母的财产和责任,与子女的债务并非直接相关,除非存在特定法律安排或协议。所以,在多数情况下,父母不用为子女的债务纠纷承担代偿责任。
现行法律规定,父债子还并不合法。子女在继承遗产时,只需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偿还父债,超出部分无需承担。若子女放弃继承,则不承担任何还款责任。因此,子女并不需要对父亲的全部债务负责,仅需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这一规定保护了子女的合法权益,避免了不必要的经济负担。
在我国,子女并无义务偿还父母欠下的债务,除非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此时需承担相应债务。子女个人财产不受债务影响,即使收到父母赠与导致父母无法偿还债务,子女也无需代替偿还。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独立承担个人债务和损失。
法律条款规定,只要父母健在,子女不需为其民事行为或债务负责。但当父母无民事行为能力时,共同生活的子女需承担因家庭开支产生的债务。债务人去世后,若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债务由其他继承人偿还;否则债务消失。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时,法定继承人需清偿税款和债务,超出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