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宗华律师事务所
李小琴律师,2011年11月至2013年12月,任职于西藏圣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4年12月至2018年4月,任职于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金融业务部律师。2018年4月加入四川宗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公司法务风险防控 【案情案列】 诉讼代理业务:佘某某案件,检察院以诈骗罪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两项罪名起诉,最终在本律师的辩护下,法院以两项罪名不成立,判决佘某某无罪;藏族小伙尼某某,检察院以抢劫罪(室内抢劫)起诉,在辩护人的努力辩护,最终判决有期徒刑2年;何某某涉嫌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最终何某某判决有期徒刑2年;被告刘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判决有期徒刑六个月;夏某某体内运输300克毒品,最终夏某某被判决有期徒刑7年;被告高某某涉嫌盗窃罪,判决缓刑…… 先后为以下单位提供专项或日常法律顾问服务: 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西藏自治区统计局 拉萨市公安消防支队 西藏那曲政府 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农商银行 四川华工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华工石油装备有限公司 …… 【办案理念】 人的生命及自由最可贵
咨询该律师关于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罚金事宜对于非法采矿罪的罚金规定,应适用并处原则,具体数额分配标准一般不应低于人民币1000元。这是由于事实上,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明确指出,凡涉及到未经合法许可擅自进行采矿作业的行为,均将依据情节轻重受到3至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法律惩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非法采矿、擅自进入特定矿区或开采保护矿种,情节严重者,将处三至七年有期徒刑及罚金;情节极其严重者,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罚金。破坏性开采导致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
非法开采国家矿产资源构成非法采矿罪,依据法律应予以认定。情节严重者,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及罚金;情节特别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罚金等刑事责任。
非法采矿罪涉及违反矿产资源法规定,如无许可擅自采矿、闯入国家规划或重要矿区及开采保护矿种等。情节严重者将受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及罚金;情节特别严重者,将面临三至七年有期徒刑及罚金。
非法采矿罪涉及违反矿产资源法规定,如无许可擅自采矿、闯入国家规划或重要矿区及开采保护矿种等。情节严重者将受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及罚金;情节特别严重者,将面临三至七年有期徒刑及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