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咨询该律师房产证面积与实际测量存在差异时,若差异未超3%,按实际结算;超3%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需退还房款及利息。若买方选择继续履行,则根据误差比例和约定价格,决定由买方补款、卖方承担、退款或双倍退款。
土地证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时,应向国土资源局申请重新勘测定界,并准备所需材料。 随后,打印不动产权籍信息电脑查询结果表,并向地方税务局信息管理科提交修正及变更土地证书信息的资料。确保土地证书面积与实际面积一致,维护自身权益。
1、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2、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1、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2、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当房产约定面积与实测面积的差异不超过房价款的3%时,应按实测面积结算房款。若差异超过3%且约定面积大于实测面积,买方有权选择解约,卖方需退还款项及利息;或选择继续履约,根据误差比例和约定价格调整补足、承担、返还或双倍返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