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
郭婷律师,现任职于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后有多年大中型企业法律顾问及企业高管工作经验,熟悉企业整体运营管理以及企业人事管理。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民商事法律业务的研究和实践,能够站在当事人角度思考问题,善于运用专业法律思维分析案件,运用专业知识与多年工作经验帮助当事人协调解决问题,同时具有良好的沟通调解能力,精益求精,敢于创新,积极探索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法律创新服务。擅长处理劳动纠纷,劳动工伤案件,维护劳动者权益。以及在合同纠纷,债权债务领域有所深耕。
咨询该律师对于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参与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如退休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可选择继续缴费至满足条件,领取基本养老金;或转移至新农保、城居保等项目,享受相应福利。职工医保参保者,退休时如达缴费标准,可停缴并享受医保权益;否则需继续缴费以保障权益。
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不满15年,可选择以下处理办法:一是延长缴纳期限,直至累计缴费满15年; 对于2011年7月1日前参保的职员,延期缴纳满五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补缴。二是转移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享受同等待遇。
非本地户籍者缴满15年养老保险,可迁回户籍地领退休金。若在同一地连续缴纳15年,按当地标准领;若多地累计满15年,按缴纳最长且超10年地区标准领;若各地均未满10年,则按原籍标准领。建议将退休金转入原籍社保中心领取。
(一)若持续缴纳但社会保障金不足15年,可能是退休前未注意缴纳情况。补缴后,可向相关机构或单位提交退休申请,次月起领取养老金。 (二)对于缴费10年后才发现已达退休年龄的员工,可考虑延迟退休,继续缴费至满15年。完成后方可领取养老金。 (三)如无法承受等待时间,可选择退回部分已缴纳的社会保障金。退款仅涉及个人账户资金(约35%),国家统筹账户(65%)部分无法取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