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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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工程款被拖欠不给的情况,可先与欠款方协商并留存相关证据,如通话记录、短信等。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准备好施工合同、验收报告等材料。诉讼中可申请财产保全。判决后若欠款方仍不付款,可申请强制执行,还可申请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施压促其支付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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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程承包纠纷中,即便未签书面合同,若能通过其他证据构建完整证据链,证实承包关系及价款等关键事实,就具备起诉条件。如通讯记录、确认文件等都可能是有效证据。起诉要备齐证据交有管辖权法院,管辖权按项目地或被告居住地确定。民事纠纷诉讼时效一般三年,建议尽早收集证据启动法律程序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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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起诉地点,通常可在被告住所地(即外地客户居住地址)或合同履行地提起诉讼。若合同约定履行地且不违法,可作起诉地;未约定或不明确,以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即己方所在地)为履行地。起诉要准备起诉状及证据向有管辖权法院提交,法院审理判决。不同案件管辖规定或不同,不确定可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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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尚未完成结算手续的工程项目纠纷诉讼时效起点问题,需依据实际情况分析评估。一般工程竣工验收合规后,从约定付款最后期限日起算时效;未约定付款期限且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发包人未回复的,以提交结算文件日起算;未约定结算及付款期限的,以工程实际交付日起算。法定事由可致时效中断或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