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1775人阅读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在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或明知食品含此类原料仍继续销售的行为。定罪量刑看销售情节轻重,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罚金;危害特别严重等情节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罚金;致人死亡等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且罚金或没收财产,满足特定条件即构成此罪。
1372人阅读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量刑不能仅看金额。销售金额50万-200万元判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超200万元判十五年甚至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量刑还需综合考虑其他情节,如主观恶性、社会危害程度、累犯情况等。即便金额不大,若引发严重食物中毒等也会追责,应全面考量以作出公正判决。
1591人阅读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量刑不能仅看销售金额,如销售金额500元时,需综合考虑其他犯罪情节。造成严重后果、有累犯情节会从重处罚,有自首、立功表现可能减轻量刑。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轻的可能判处拘役、管制并处罚金。最终量刑由法院根据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判定。
1149人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量刑标准: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情节较轻(如金额3000元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等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罚金;致人死亡等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等刑罚。实际量刑要综合多因素,且不同地区司法实践可能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