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宗华律师事务所
李小琴律师,2011年11月至2013年12月,任职于西藏圣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4年12月至2018年4月,任职于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金融业务部律师。2018年4月加入四川宗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公司法务风险防控 【案情案列】 诉讼代理业务:佘某某案件,检察院以诈骗罪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两项罪名起诉,最终在本律师的辩护下,法院以两项罪名不成立,判决佘某某无罪;藏族小伙尼某某,检察院以抢劫罪(室内抢劫)起诉,在辩护人的努力辩护,最终判决有期徒刑2年;何某某涉嫌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最终何某某判决有期徒刑2年;被告刘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判决有期徒刑六个月;夏某某体内运输300克毒品,最终夏某某被判决有期徒刑7年;被告高某某涉嫌盗窃罪,判决缓刑…… 先后为以下单位提供专项或日常法律顾问服务: 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西藏自治区统计局 拉萨市公安消防支队 西藏那曲政府 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农商银行 四川华工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华工石油装备有限公司 …… 【办案理念】 人的生命及自由最可贵
咨询该律师关于挪用资金犯罪的数额确认这一关键环节,其依据主要来源于一系列严谨且具有说服力的证据,例如详细的转账纪录、完整的财务账簿、权威性较高的证人证言及被告人的坦诚供述等。这些宝贵的证据将向我们揭示行为人非法挪用的具体金额,以及这笔资金在何种方式与情形下进行了流转与实际应用。除此之外,审慎的审计报告、精确的银行对账单、企业内部完备的规章制度等也可以作为旁证起到有效的补充作用。
不同地方对于“挪用资金罪数额特别巨大”的界限可能不一样。一般来说,个人或组织挪用的资金要是达到几百万,就可以算是“数额特别巨大”了,会面临更严重的刑事诉讼和惩罚。不过,具体的数额标准还是要根据当地的司法实践和相关司法解释来确定。
我国法律规定,挪用资金犯罪的量刑与数额和情节相关。要是挪用的资金较多,判的刑就轻一些;要是挪用的资金巨大,或者数额较大但不归还,判的刑就重一些。“数额较大”指6万至200万,“数额巨大”指超200万。
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一般是指行为人所挪用的本单位资金金额达到了三万元至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情况。这就意味着,倘若行为人实施了此类行为且其所挪用的本单位资金额度落在该范围区间之内的话,极有可能被判定犯下此类刑事犯罪。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具体的金额标准可能由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均衡、各类因素影响等原因而产生调整变易。
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挪用资金罪的起始额度做出统一规范,而是将其交由司法机关根据个案的特殊性与特定地域内的经济发展状况等多个方面予以综合考虑后进行判定。一般情况下,仅当挪用金额达到一定程度或者引发了较为严重的社会影响时,才能被认定为构成该罪名。然而,关于“一定程度”或者“较为严重”的具体界定标准,各地区的司法解释可能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