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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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的行使事由主要分两类:一是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无偿处分财产权益,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二是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转让或受让财产、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等,且受让人知情的,影响债权实现。撤销权行使以债权为限,费用由债务人承担,行使期限有1年和5年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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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法体系对多名债权人共同主张代位权有明确规范。多个债权人对同一债务人享代位权时,按债权金额占比分配财产权益,行使范围限于自身债权额度。债权总额不同情况有不同清偿分配方式,行使需通过诉讼程序、由次债务人所在地法院管辖,债权人要提供证据。共同主张时遵循“先来后到”,先胜诉执行到位者优先获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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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去世后,其债务是否由另一方偿还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为夫妻共同债务,如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经营等,另一方有偿还责任;若为死者个人债务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另一方无需偿还。法律实践中会认定债务性质,如借款用途明确且与家庭生活无关可认定为个人债务。关键在于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不确定时可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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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的行使期限并非超五年就彻底放弃。我国法规将撤销权细分多种类型,如因重大误解引发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从得知撤销原因起九十日内可行使;受胁迫签合同,从胁迫结束起一年内行使。若五年内未行使则失效,但有时效中断、中止事由会有影响,处理案件需结合实际和证据分析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