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元讼律师事务所
左杰,天津元讼律师事务所主任,律所创始合伙人。左杰律师有14年的司法工作经历,2018年辞职后专职刑辩律师。自2020年执业以来承办的刑事案件多取得良好结果,如崔某某诈骗案,当事人羁押700余天后获得存疑不起诉。张某涉恶案件、刘某涉恶案件均成功“摘帽”,其中刘某一案中公安机关认定九起犯罪事实,经过辩护,最终法院仅认定三起犯罪事实。左杰律师团队现有成员四名,以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办案经验见长,团队秉承“专业、专注、专心”的职业理念,坚持专业精细化辩护的工作风格,主攻刑事案件,近两年团队成员办理的多起案件获得撤案、不起诉、缓刑的裁判结果,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咨询该律师对于故意伤害罪的刑罚裁定,主要依据于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该款规定了伤害行为的三个不同层次,其刑法幅度从最轻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直至最为严重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不等。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行为人曾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并服完,然而在五年内再次实施此类犯罪,那么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将会面临更为严厉的惩罚。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对未成年人在故意伤害罪中充当从犯的情形,应依法予以从宽处理,即酌情予以减轻、从轻甚至是免于刑罚。在此过程中,审判机关会全面考虑到该罪犯的年龄层面、犯罪行为及情节严重程度以及对于犯罪行为的认识和悔过表现等诸多因素。
在评估故意伤害罪中从犯自首情节时,需要综合考虑很多因素。如果从犯犯罪后主动投案,并且对自身及同案犯的犯罪事实进行全面、真实的陈述,一般可以认定为自首。比如说,从犯积极向公安部门说明自己在案件中的角色、行为细节等,这有助于判断其自首情节。
针对未成年人身为蓄意伤害案件中的从犯所应采取的处置方式,法院将依据其年龄层级、具体犯罪行为及其严重程度、以及罪犯的悔过表现等多个层面综合考量并做出相应裁定。一般情况下,鉴于未成年人尚未成年且心智尚未完全成熟,其行为往往具有不可预测性和可塑性,法律对此给予了适当的宽容对待,处罚力度相对于成年人来说较为轻微,常见的处理方式可能包括社会教育、严格监管、缓期执行或减轻刑事责任。
在故意伤害罪中所涉及到的主次从犯的定义以及划定,主要取决于行为人在整个犯罪活动中所扮演的角色及其重要性。其中,首要分子顾名思义即为犯罪活动的发起者、策划者乃至执行者,他们无疑对最终的犯罪结果具有关键性的影响力。而从犯则是在首要分子的领导或指挥之下参与了犯罪活动,或者其在犯罪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相对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