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俊霞律师事务所
徐丽平律师,律所副主任,法学硕士,从事法律专业工作十余年,积累了丰富的诉讼、非诉讼办案经验。擅于办理各类房产纠纷、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婚姻家事案件以及各类刑事案件的辩护,并担任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因多年的实战经验,徐丽平律师特别擅于从多个角度为当事人选择适合的诉讼思路,以取得最佳的诉讼效果,最大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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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身体康健时,房产所有权归其所有,有自主处置权,如遗赠、立遗嘱等。老人离世后,房产按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处理。法定继承分第一、二顺序继承人,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不能参与。遗嘱继承按遗嘱分配。总之,老人在世有处置权,离世后按法律规定执行继承,确保合法有序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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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未婚同居所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继承权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危害、歧视。继承遗产时,同一顺序继承人份额一般均等,但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应照顾,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可多分,有能力却不尽义务的应不分或少分,协商一致也可不均等分配。这保障了非婚生子女权益,维护公平正义与法律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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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争房产一般有几种解决途径。首先是协商,成本低且温和,兄弟平心静气交流看能否达成一致;协商不成可考虑请求居委会等组织调解;若前两者无效则走诉讼。诉讼中法院会参考房产产权证明、双方出资及贡献等因素判定归属。解决纠纷要注重证据收集保存,法律公正,按步骤总能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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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在世经土地确权后,子女一般不可直接分割土地,因土地承包经营权以户为单位,有一定人身属性,老人有经营收益权。老人离世,承包期内法定继承人可继续承包,若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发包方收回。但各地土地政策和法律规定有差异,遇具体法律纠纷或疑问,建议咨询当地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