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直接的交流与协商探讨。此外,对于由于商品房买卖所引发的各类争议问题,当事方也可寻求国内贸易促进委员会(消费者协会)的权威援助。除此之外,向相关政府部门主管部门提交调解申请亦是可行之举。
针对租赁押金问题,可通过友好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押金性质决定索回权,如为安全保障基金受损可索回,若为违约金则不可。双方应遵守详尽租赁合同,租金支付须依合同规定。租户提前解约需承担违约金并赔偿损失。协商无果可诉诸法律。
一屋二售的判定基准在于购买方法律风险防护意识薄弱,出售方诚信丧失及追求利益驱动,以及法律规范的局限性。当房屋交易合同签订后,出售人再高价售予第三人,导致原合同目标无法实现,即构成一屋二售。
“一房二卖”现象的法律判断标准在于:买家常处被动地位且法律风险认知薄弱,而卖家可能因诚信缺失、追求利润或法律限制等因素,在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后,以更高价转售第三方,导致原买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新房存在质量问题时,可索赔约五十万元赔偿。保修期内,售房者应主动维修;若拒绝或拖延,买方可自行修复并由售房者承担修复费用及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