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
杭州资深婚姻家事律师,专业办理婚姻家事案件多年 中国民主xx会会员,安徽大学本科,中国政法大学硕士,高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有着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司法实践经验,能熟练运用律师专业技能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来,处理过众多疑难复杂案件,其中所属团队处理因各种原因导致离婚诉讼百件以上,因各种原因发生的合同纠纷案件百件以上,受到委托人好评。长期从事公益法律事务,为杭州市工会志愿者名誉律师和杭州市法律援助律师。同时为多个基层政府的顾问律师,为政府和社区以及居民提供法律服务。 主要职务 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律师 杭州市西湖区文新街道法律顾问团律师 杭州市安徽商会律师团秘书长 杭州市法律援助律师 杭州市工会律师
咨询该律师侵权人的财产不够赔偿实际损失的话只能由法院中止执行了,等到侵权人有执行能力后可以随时再恢复执行。除此之外,对于被侵权人来说别无选择,因为对方是真的没有偿还能力而不是故意不还了,可当事人所应该承担的这些民事赔偿责任,又不能有其他人去代替。
《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财产侵害赔偿的标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其中包括直接损失和简介损失。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主要依据发生侵权行为的时间段内市场价格的总体呈现趋势决定。
不是。根据被侵犯的权利不同,适用不同的赔偿标准。如人身侵权,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指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务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