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行为人若通过言语侮辱他人,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在公共场合公开侮辱或发布淫秽、侮辱、恐吓信息,扰乱公共秩序者,将面临最多五天行政拘留和最高五百元罚金。情节严重者,将处以五至十天行政拘留,并承担最高五百元罚金。
言语侮辱导致他人死亡,当事人需承担法律责任。如明知对方有疾病仍恶意辱骂,或故意咒骂致人死亡,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受死刑、无期徒刑或长期徒刑等处罚。若未预知后果,虽不追究刑事责任,但需承担民事赔偿,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具体责任分配需综合考虑冲突原因、救助措施等。
言语侮辱导致他人精神创伤可能构成犯罪。法律将语言暴力视为违法行为,严重时可能构成恶意毁损名誉。辱骂他人若造成严重后果,即构成犯罪;轻微情节则不构成。语言暴力也是家庭暴力的一种,包括谩骂、诋毁等侮辱性言辞,侵犯他人精神和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