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十余年,已为100000余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办理案件4000余起。擅长解决疑难复杂、离婚、继承法律纠纷案。 易轶律师多次办理社会影响高的大案及名人案件。曾代理乒乓球奥运冠军、女排奥运冠军的婚姻家事纠纷案件,代理CBA总冠军明星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担任著名国画大师之子的顾问,参与遗产继承纠纷案,代理高额股权分割涉案离婚案等,助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摆脱经济纠纷。 易轶律师常年活跃于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媒体;《法律与生活》专栏作者;荣登《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三联周刊》、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获得“2021年腾讯新闻优秀女性青年”、“2020—2021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8—2019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5—2018年度北京市优秀律师”等荣誉。
咨询该律师在父亲离世后,叔叔要求由我来承担赡养祖父是否合法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条文所规定,当具有赡养能力的孙辈或外孙辈在其已故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情况下,他们对后者负有赡养义务。但是,这种赡养并不是无偿的奉献,而是带有一定的前提条件,即孙辈或外孙辈自身需要具备足够的经济负担能力,同时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亲生子女必须已经过世才可执行此项责任与义务。
中国法律允许父亲早逝的直属后裔通过代位继承方式继承祖父的遗产,不论辈分。构成代位继承需满足三个条件:被继承人先亡,其为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且未丧失继承权,代位人为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包括养子女和继子女。此规则适用于法定继承情况。
需要尽赡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需要尽赡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中国法律赋予了特殊情况下孙子女法定继承权:当祖父在儿子之前去世,如果儿子已故,其直系晚辈孙子女可以依法代位继承。这种继承通常是按照被替代的已故子女在遗产中的份额进行,即孙子女获得相应比例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