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送礼钱能否要回,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1.附条件或附义务的赠与:
当送礼钱属于附条件或附义务的赠与,例如以双方
结婚为条件等。
要是所附条件未达成,或者受赠人没有履行相应义务,这种情况下赠与人可以要求返还礼钱。
2.一般性赠与:
如果是一般性的赠与,并且钱已经实际给到受赠人,通常就很难要回来了。
因为赠与行为完成后,钱的所有权就转移给受赠人了。
3.法定
撤销赠与情形:
不过,若出现以下法定情形,赠与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撤销权,要求返还礼钱。
一是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
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是受赠人对赠与人有
扶养义务却不履行;
三是受赠人不履行
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总之,送礼钱的返还问题要综合实际情况,依据不同的赠与性质和法定情形来确定是否能够要回。
案情回顾:小何和小丽经人介绍确立恋爱关系,恋爱期间小何为表心意给了小丽5万元“订婚钱”。之后两人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小丽提出分手。小何认为这笔钱是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现在两人不结婚了,小丽应返还;而小丽则觉得这是小何对自己的一般性赠与,无需返还。
案情分析:1、若这笔“订婚钱”是以双方结婚为条件的
附条件赠与,如今两人未结婚,条件未成就,小何有权要求小丽返还。
2、若属于一般性赠与且钱已交付,所有权已转移,通常难以要回。但如果小丽存在严重侵害小何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等法定撤销赠与情形,小何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要求小丽返还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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