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曾长期在深圳富士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ACLIMITED、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工作多年,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大型集团公司及中小企业的法律顾问。擅于企业公司法务、经济合同纠纷、劳动工伤、知识产权等法律事务;长期为物流、供应链、建筑工程及类金融公司等行业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对于不同类型的公司提供差异化的法律服务。担任过的知名企业法律顾问单位:中国新世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金裕环球实业有限公司、冠科(福建)电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中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央企中国储运集团所设子公司)、深圳市中港通物流有限公司、富得巴精模(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深燃石油气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龙达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亮星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深圳市新诚铭劳务有限公司、深圳勤本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正梓源电子实业有限公司等
咨询该律师若劳动者在未签订劳动合同时因辞职申请遭到用人单位拒绝,其正确的处理方式如下:首先通过与用人单位进行友好且建设性的协商,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如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仍然持怀疑态度,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索要工资时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通常情况下可以通过工作服、签到簿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有工资欠条也是可以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仲裁主张用人单位及时发放工资。
工人在工地受伤且未签劳动合同,可申请工伤鉴定,确定为工伤后可获得补偿。若雇主购买了工伤保险,则由保险支付补偿;否则雇主需全额承担。若双方为劳务承揽关系,则由接收劳务方承担赔偿责任。需依法维权,确保工人权益得到保障。
遇到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应首先收集证据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随后向用人单位发出正式通知,提醒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支付双倍工资等责任。若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劳动者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
员工在工地工作未签合约且工资未及时支付时,应首先与雇主沟通协商,约定支付日期。若无法达成一致,可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或向调解委员会申请协调。必要时,可依法提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