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从法律层面而言,
公司法人能够以个人名义收取
居间费。
2.居间费属于合法的劳务报酬范畴。
法人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其个人行为与公司行为在法律上是能够清晰区分开来的。
要是法人以个人身份促使
居间合同成功成立,那么便有权依照合同约定收取居间费。
3.然而,需要留意的是,收取居间费可能会涉及
个人所得税等
税务问题,必须依法进行纳税申报。
并且,倘若法人收取居间费的行为可能对其履行对公司的忠实勤勉义务产生影响,或者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时,就需要谨慎思考并依据
公司章程等规定来处理,防止引发
纠纷。
4.总之,法人以个人名义收取居间费在法律上是可行的,但务必要妥善处理好相关的法律和税务事宜。
案情回顾:小许是一家公司的法人。他以个人名义促成了一份居间合同的成立,随后按约定准备收取居间费。公司其他股东认为小许作为法人,不能以个人名义收取,这可能损害公司利益。而小许觉得自己是以个人身份促成的合同,有权收取。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从法律角度,法人作为独立民事主体,若以个人身份促成居间
合同成立,有权按约定收取居间费,因为居间费属于合法劳务报酬,小许以个人名义收取有法律依据。
2、但收取居间费会涉及个人所得税等税务问题,需依法纳税申报。同时,若其行为影响对公司的忠实勤勉义务或与公司
利益冲突,要按公司章程等规定处理,避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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