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按照我们国家的《刑法》第二十七条,咱们平时说的从犯就是那些在犯罪团队里面只做了点小角色或者帮忙打杂的那种人。法律里说了,这些人得被从轻处理、减轻惩罚,甚至有时候可以完全不用受到惩罚。说到敲诈勒索案子里的从犯的判罚问题嘛,这就得看他们到底做了啥事儿,比如他们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有哪些动作、他们对最后的结果又有多大影响、他们认错的态度怎么样等等。
根据咱们国家法律规定,要是有谁因为犯了罪害别人破财,那他们不仅会遭受法律惩罚,而且还要赔偿人家的损失。所以嘛,像敲诈勒索这种行为,是绝对不允许的。
在涉及敲诈勒索罪的从犯问题上,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的明确规定,应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给予其适当的从轻、减轻处罚甚至是完全的免除处罚。具体的刑期裁定将受控犯罪情节及涉案金额等因素影响,一般情况下会相对于主犯而言更轻一些。然而,实际裁决的刑期额度仍需由负责审理该案件的法院进行详细考察并根据案件各方面情况综合衡量得出。
在中国的法律制度下,对于上海市范围内发生的敲诈勒索行为,其起刑点的规定与全中国其他区域保持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实施敲诈勒索公私财产的违法行为,若涉及数额较大或有多次犯罪事实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事惩罚,并且需附加或单独承担罚金责任。
在涉及敲诈勒索犯罪行为的情况下,针对受害者所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害程度,其中既包含了直观可见的直接财产损失,同时还应纳入那些可以清晰定量计算出的间接性财务损失。对于这些受侵害者来说,他们有权主张要求对方全额赔偿其所有的直接及间接损失,然而,最终的赔偿金额将由法院根据相关证据进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