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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土地应该如何分配

时间:2025.04.13 标签: 征地拆迁 宅基地 阅读:1194人
律师解析:
1.承包地:
夫妻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都有承包地,各自承包地归自己;
一方迁入另一方取得承包地,权益受保护。
2.宅基地:
使用权归符合申请条件一方,若房屋是夫妻共建,可分割房屋价值。
3.其他土地:
依土地性质和取得情况,结合法律政策处理。
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原为夫妻,二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涉及土地权益问题。小朱和小丽均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各自有承包地。同时,他们婚后在小丽申请的宅基地上共同出资建造了房屋。如今两人决定离婚,对于承包地和宅基地上房屋的分配产生争议,小朱认为承包地应重新划分,房屋应按出资比例分割,小丽则坚持各自承包地归各自,房屋应归自己。双方协商无果,小朱遂向法院起诉。

案情分析:

1、关于承包地,根据相关规定,夫妻双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均有承包地,各自的承包地应归各自,所以小朱要求重新划分承包地的诉求缺乏法律依据。
2、对于宅基地上的房屋,因是夫妻共同出资建造,虽然宅基地使用权归小丽,但离婚时可就房屋价值进行分割,小朱要求按出资比例分割房屋价值的诉求合理。最终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依法判决土地权益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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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

王兴华律师 1979年12月19日出生于中国河南省,2015年,创立了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以及法定代表人。 王兴华律师在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发展过程中不断总结和创新管理模式,在此基础上创立了“云合专业律所模式”,即双重专业化发展、公司化管理。在运作的过程中进行双重化分工,一是业务定位上的分工,律师事务所只做房产这一个专业;二是岗位分工,律所的工作人员分别负责品牌与推广化、法律产品开发、案件接收考察、业务办理、质检、客户服务等专业岗位,每个案件由律师事务所市场部门统一接收,通过一定的竞争方案安排业务部门办理。在办理案件的这些律师里面,根据经验和能力分为主管律师、主办律师,辅办律师,重大的案件决策需要丰富的经验和判断力,所以岗位的划分需要有一个合理的分工。承办团队以模拟法庭、研讨、方案、竞争、质检、案件跟踪等办案方式为依托,通过精细的分工办案模式不仅办理了大量的个人、集团诉讼房屋案件和拆迁案件,为众多房产法律行业的律政新人提供了广阔的学习、成长平台。在双重分工模式下,每个人可以在各自的工作领域中安心并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在公司化管理制度下,律所对每一个项目都认真负责全程担责,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律服务的水平是稳定的,可期待的服务价值是稳定的,既能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又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王兴华主任深刻钻研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流程,对全国的城市化进程和农村土地拆迁状况有着深刻独到的理解,善于诉讼和法庭辩论,有着丰富的上庭经验,尤其专精于代理意见等法律文书的撰写,符合法官的思维模式,他撰写代理意见常常被法官直接引用作为判词。在北京征地拆迁这一法律领域中成功办理了“张某某大牛坊拆迁后分家析产一案”“欧洲某公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丁士某顺义商品房质量纠纷一案”“北京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辛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等具有代表性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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