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主要从事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和企业风险防控。 李超律师办案认真负责、勇于创新、思路严谨独特,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侧重法律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凭借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都能够从不同的视角剖析案件的核心,抓住问题细枝末节,运用法律方法尽其所能。其执业理念和宗旨是: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
咨询该律师这个问题,就要看他们有没有继承到遗产,还有遗产值多少钱了。如果他们继承到了遗产,那就按照上面那条法规说的,他们也只能用继承到的遗产的实际价值去还债。但如果他们没继承到遗产或者选择不要遗产,那他们可能就不用还债了。所以另一半到底要不要还债,就看他们有没有继承到遗产,还有遗产值多少钱了。如果他们继承到了遗产,那就得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起相应的还债责任。
那就大家平均着来吧。最后还能向哪个欠款的人追讨多出来的那部分钱。但这具体追讨多少,是要根据每个连带责任人自己实际承担的责任和相关的证据来看的。
那也没关系,你可以选择不还超过遗产价值的那部分债,除非你自己愿意多出点力。当然,如果你决定不要这份遗产的话,那就不用管你爸爸妈妈或者其他亲人的债了。所以说,你作为继承人,是有责任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还债的,不过这个责任也是有限度的。
依据我国现行《民法典》之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明文规定,财产继承人应依据其所取得遗产的真实价值,以最高限度偿还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各类税费以及债务负担。若遗产的实际价值未能充分覆盖债务,则财产继承人有权选择是否承担超过遗产价值的那部分债务。除非他们出于自愿,愿意额外承担这部分债务。若财产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权,那么他们将无须承担被继承人所遗留下来的任何税费及债务。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之规定,各继承人均需在其所得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偿还被继承人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及债务。若继承人们选择放弃对财产的继承权益,则他们无需对此前产生的任何债务负担起清偿责任。因此,倘若借款人的配偶选择承袭遗产,那么她必须在所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限度之内,对借款人所遗留下来的债务进行偿还。反之,如她决定放弃继承权,便无需对这笔债务负有任何偿还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