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兰台(成都)律师事务所
韩海东,法学学士,系北京兰台(成都)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担任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擅长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人事管理制度建立及商事诉讼和仲裁。2016年进入甘肃法音律师事务所(兰州)实习,2017年在四川万帆律师事务所(成都)入职为咨询律师,2918年入职甘肃阶州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参与了涉黑涉恶、上市公司破产重组等重大案件的代理,并担任多家政府机关和企业的法律顾问。
咨询该律师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阻碍道路交通秩序如何处罚,相关法律规定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的量标准是在车站商场等公共场所聚众扰乱秩序,情节严重的情况下会被力量追溯,其次还有聚众堵塞交通或者是破坏了交通秩序的行为情节严重的也会构成此罪。
《刑法》故意妨碍交通秩序的处罚是要根据犯罪行为人的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以及致损程度来确定的。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但只有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的首要分子,即扰乱活动的组织者、策划者、指挥者才构成本罪。一般的参与者,不构成犯罪。